无聊到爆棚了 作品

第462章 听证会(第2页)

  细数所有情况,听证会这个选择,算是最优解了。

  知道为什么吗?

  在官方解释中,这是为了落实司法民主与公众监督、突破传统办案模式局限。

  实现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公开化、透明化。

  同时,引入第三方中立意见,结合当事人陈述与证据质证。

  能帮助检察机关更客观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终消除大众疑虑、平衡利益诉求,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

  可实际上呢?

  为了甩锅懂不懂。

  案子性质严重、内部争议激烈、社会舆论影响较大。

  如果直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家属来闹怎么办?

  万一等过了几年,有新情况爆出来

  打脸不说,是不是要启动问责程序。

  谁签字、谁负责。

  可要想提起公诉,眼下证据又不足。

  法院很可能直接驳回、或者开庭后被宣判无罪释放。

  检察署难道不要面子的啊!

  年底kpi考核怎么办,这是会影响评优、晋升的。

  而弄个听证会就不一样了。

  把领导请过来,几十个人往那里一坐,摆事实、讲法条、谁赞成、谁反对。

  形成纪要,一目了然。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进步’的事情了。

  金胜算了一下时间道:“5天后,星期天对吗?”

  唐启平应道:“对......”

  “这不是有国庆7天长假嘛,所以星期天也得上班。”

  “其实对邹敏来说,速度快是好事。”

  金胜点头表示认同。

  刑事案件虽然有规定处理期限,但比较‘大’的这种.....在潜规则中,一般会被顺延。

  这里有个小知识。

  期限一般只对个人严格。

  比如不服判决、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诉

  现实中,一个民事案子,能在一年内出判决,都算快的了。

  复杂点,好几年都未必能完结。

  特别是上诉这种。

  在法律规定中,这些都是有明确时限的。

  但有用吗?

  如果你去度娘上一搜,它会告诉你,去投诉、去反映啊!

  小朋友,那全是骗你的。

  不光毛都没用,甚至还会起到反作用。

  除非你的证据像钢铁一般,不怕锤子的敲打。

  默默等待才是正途。

  还有.....你见过哪个律师敢这么干的。

  哪怕客户一直催促,最多也就打个电话,联系一下承办法官,发出‘低态度’询问。

  懂了吗?

  接下来,金胜需要有所准备了。

  检察署在‘审查逮捕’阶段召开听证会,律师还是没有阅卷权。

  只能结合当事人讲述,在治安机关所了解的情况,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等到正式召开,就是考验自己,随机应变能力的时候了。

  临走之前,金胜开口道:“唐队,有件事,我觉得需要跟您提一下。”

  “上午我去见邹敏的时候,她说冯伟伦有一个女朋友。”

  “好像叫悠悠。”

  “她或许能知道一些事情。”

  “不知道这一点,对你们有没有帮助。”

  唐启平闻言精神一振。

  立即感谢道:“有用,多谢金律师的告知。”

  作为邹敏的辩护律师,金胜完全没有义务,向自己透露谈话内容的。

  不管目的如何,怎么着都得口头上道个谢,表示表示。

  否则传出去,别人会说唐启平不懂人情世故的。

  金胜笑着回道:“唉....我也是希望能尽快查清事实,还我当事人一个公道。”

  “查案嘛,那是你们的专业。”

  “对了,唐队您可以从冯伟伦手机上,先找找联系方式、聊天记录之类的。”

  唐启平点头道:“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眼见目的已经达到,金胜便起身道:“那我就不打扰唐队工作,先走了。”

  “好,我送你。”

  唐启平此时起身道。

  金胜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您留步.....”

  唐启平见状也不再客气,主动伸手道:“那行,咱们保持联络。”

  “没问题。”

  两人再度握了下手。

  站在门口,看着金胜和王宇豪的身影消失后,唐启平转身坐回了椅子上。

  抬手点燃一支烟,脑海里开始思考。

  金胜这么做,到底是故意引导,还是真出于好心。

  目的.....有待商榷。

  作为一个刑警,要求真、务实、细致、谨慎。

  当然也不会轻易相信金胜说的话。

  特别是双方立场相对这种情形之下。

  ‘悠悠.....’

  唐启平喃喃自语道。

  两人从刑侦大队的办公大楼出来,王宇豪立即问道:“金律,你说唐队长会不会相信?”

  “信个鬼.....”

  金胜翻了个白眼道:“咱们干刑事律师的,跟刑警属于天然对立面。”

  “一个要把人弄进去,一个想法设法弄出来。”

  “别看平时客客气气的,指不定心里怎么想。”

  “哪怕有时候给出一些方便,那是碍于规则所限。”

  “想想看,如果警方有一天突然跑来说,有个东西或许对你当事人不利,让你抓紧时间看看。”

  “你信吗?”

  王宇豪摇头道:“那肯定不能信。”

  “可金律你.....刚才为什么还要提呢?”

  金胜轻笑一声道:“因为职责不同啊!”

  “咱们工作不到位,照样能拿律师费,最多口碑有点不好。”

  “但蜀黍们如果失职,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查案....本来就是刑警的天职。”

  “所以哪怕再不相信,他也得去查验一番。”

  “万一是真的呢?”

  “只要一打开手机,咱们目的不就达到了。”

  王宇豪双眼发亮,连连点头道:“我懂了,谢谢金律提点。”

  既然都开始教了,金胜也不介意多教点。

  随即继续问道:“知道为什么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阅卷吗?”

  王宇豪立即应道:“我知道,学校老师教过。”

  “因为在侦查阶段,案件材料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卷宗。”

  “律师过早介入,申请阅卷,很可能会干扰治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金律,是这样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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