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踏实了
两人目前所在的房间位置,同样是在12楼。
不过从电梯出口这里分开了。
单数在左,双数在右。
金胜思索一下后,便抬手向下指了指。
柳慧敏会意,立即对着话筒道:“我在1203号房间。”
“那你们可快点穿好衣服,我和薇薇马上到。”
话音刚落,便直接挂断了。
柳慧敏见状‘哼’了一声道:“这个欣欣,尽说些不着调的话。”
说完之后还跺了下脚,快速瞟了一眼金胜这边。
颇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看来有些话题,不只是男人聚会的时候才会聊。
女人同样如此。
金胜心里暗笑,但脸上一如既往的平静。
这是避免柳慧敏恼羞成怒。
要知道在某些时刻,女人可不会跟你讲道理。
“我先去把门给开开。”
“哦......”
看到金胜起身朝着门口走去,柳慧敏松了口气,手上又开始继续撸猫。
也就三分钟时间,人就到了。
“金律师,好久不见哟.....”
“你们好。”
简单打过招呼后,三女便坐到了一起。
这下好了,直接6条大长腿在眼前晃悠。
对于金胜来说,都是小场面。
内心毫无波澜。
等新来的两人对小家伙输出过一轮后,金胜开口了。
“三位美女,咱们聊聊正事。”
听到这话后,几人立即便看了过来。
金胜接着说道:“接下来我会打电话报警,至于理由,就说发现有人在‘非法买卖’。”
“只要蜀黍一来,月月肯定会被带去治安所。”
“你们应该没有意见吧!”
柳慧敏和欣欣同时摇了摇头,只有薇薇迟疑了一下。
金胜见状,便朝她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薇薇迟疑道:“毕竟还没有确认,她真的想要害敏敏。”
“这直接搞到治安所,是不是有点过。”
“另外,她明天还有工作。”
“万一参加不了,违约金很高的。”
金胜还没开口反问,一旁的欣欣便忍不住了。
“姐妹,你是不是傻啊!”
“她如果心里没鬼,干嘛就盯着敏敏,而不是你跟我。”
“刚才你也看到了,彭安从从1218房间出来。”
“那个猥琐男是敏敏公司的新老板,月月是怎么跟他认识的。”
“答案不是呼之欲出了嘛。”
说到这里,欣欣一把搂住对方的肩膀道:“姐妹儿,做人可以善良,但别过头了。”
“本来咱们四个姐妹中,就属她的私生活最乱。”
“这几年,她换过的男朋友还少吗?”
“还有开直播的时候,声音那个‘夹’的呦。”
“甚至为了让别人刷个‘大’礼物,各种暗示的话都敢说。”
“真的是.....听得我鸡皮疙瘩直冒。”
这妞的性格.....东北那嘎达的吧!
听完欣欣这一番话,薇薇随即点了点头道:“你说的对,是我想多了。”
“这就对了嘛,对待叛徒,就该重拳出击。”
等欣欣一说完,柳慧敏也伸手拉住她的手道:“谢谢你,薇薇。”
“没事,月月这次做的确实过分了。”
薇薇反握了一下,笑着摇了摇头。
看着眼前姐妹情深的一幕,金胜直接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欣欣看到后,用手把头发往后一撩,脸上还挑了下眉。
仿佛在说,帅不。
金胜见状淡淡笑了笑。
继续说道:“等两人被带进治安所之后,我会找朋友,尽量查一下月月的手机。”
“如果一旦能查到她和彭安之间的交易情况,那事情就好办了。”
“甚至.....都不需要打官司,敏敏便能解除掉身上的合约。”
“恢复自由身。”
欣欣和薇薇听得连连点头,这个好。
柳慧敏此时也不害羞了,立即起身坐到金胜旁边,伸手抱住了一条手臂。
“哎呦....就算要亲热,那也得等我们走了再干嘛。”
“薇薇,你说对不对?”
面对打趣,柳慧敏轻哼了一声,反而抱的更紧了。
金胜此时拿出自己手机,先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看到几人全都点头后,再找出唐启平的号码,拨了出去。
“嘟嘟......”
只响了两声,电话便被接通了。
“唐队,打扰您休息了吧!”
“没有,我还在办公室。”
“是这样的,我下午跟蒋主任说了下情况。”
“哦......怎么样?”
一听到关键词,唐启平本来有点低沉的声音,瞬间来劲儿了。
“见面没有问题,但暂时只能以私人的身份。”
“程序方面得规避一下,您觉得呢?”
唐启平附和道:“还是领导想的周全,我这边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这个时间.......”
金胜立即回道:“后天下午1点半,记得带好东西。”
“没问题,我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金胜趁机道:“唐队,其实我这边还有点小事。”
“你说.....”
用话术借势这个套路,算是被金胜给玩明白了。
“我接了一个经纪合同的案子,当事人叫柳慧敏。”
“公司新老板彭安,一来就对她发出了各种威胁,想要进行潜规则。”
“她在拒绝之际,希望能寻求解约。”
“我看过合同,了解过相关的事实,发现其中漏洞有不少,相信只要通过谈判,或者上法院走个程序,基本上就能搞定。”
“正好,她在临安参加一个车展活动。”
“知道我也来了这边后,就邀请我去现场看了看演出。”
“可谁成想.....无意间却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
“眼下这个叫月月的车模,正在湖景酒店1218号房间,进行‘非法买卖’。”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看到这些违法犯罪的行为,肯定要举报的。”
电话那头的唐启平很是无语。
求人帮忙就好好说,尽搞这些冠冕堂皇的话。
“金律师,我们是刑侦。”
“非法买卖这一块,一般都是由治安所,或者治安大队管辖。”
这是在变相提醒。
你最好找个‘恰当’点的理由,我才能考虑。
但对金胜来说,早就料到这个情况了。
“唐队,事件起因源于见色起意的‘潜规则’。”
“对方收买柳女士身边好友,目的为何,相信不用多说您也懂。”
“一旦发生什么,那可就涉及到了刑事案件。”
“打击违法犯罪固然重要,但预防同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