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变化
第250章变化
京城,苏州胡同。
天刚蒙蒙亮,胡同里已经飘开了早点摊的味儿——
七号院后院,西厢房的谭静雅刚洗漱完,浅蓝色碎衬衣领口有点皱——昨儿回来的晚,洗了没熨,她低头扯了扯,又捋了捋袖口。
出了西厢房,就见金子趴在北屋门口。
黄头白脸的模样本就讨喜,今儿却蔫得厉害,耳朵耷拉着快贴到地上,尾巴有气无力地扫着砖缝,连谭静雅的脚步声都没抬眼。
她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声音软乎乎的:“金子,怎么没精神呀是不是李老板好几天没回,你想他了”
金子总算抬眼瞥了她一下,又把头埋回爪子里,喉咙里发出“呜呜”的轻响,跟受了委屈似的。
“等着啊,我去做早饭,给你也煮点玉米粥。”她说着起身往厨房走。
谭静雅刚把玉米面倒进搪瓷盆,就听见院门口“吱呀”一声响。
紧跟着是金子兴奋的叫声,“汪汪”。
她擦了擦手上的面,往外走,就见李哲站在门口,他个子高,晨光从背后照过来,把影子拉得老长。
更惹眼的是他脚边——一只通体泛红的小狗,红鼻子湿漉漉地抽动,时不时吐舌头舔舔红脚掌,连嘴巴周围的绒毛都泛着红,缩在李哲脚边,像团没烧旺的小火球。
金子早围着那小狗转开了,鼻子凑上去嗅了又嗅,尾巴摇得飞快,差点甩到自己腿。
李哲笑着抬脚,轻轻踹了下金子的屁股:“别吓着它。”转头看见谭静雅,打招呼道:“谭姐,早啊。”
“李老板您回来了!”谭静雅走上前,目光直黏在那只红狗身上,忍不住叹:“这小狗真漂亮,浑身红得发亮,是您买的”
“它叫火焰,是朋友送的。”他瞥见谭静雅系着的碎围裙,围裙角沾了点玉米面,又问:“您这是做早饭呢”
“是啊。”谭静雅笑着点头,又往他身后看了看,“您吃了没没吃的话,我给您也做一份。”
李哲摸了摸肚子,还真觉得饿了——今早五点就坐着运菜的卡车来京,哪里顾得着吃饭:“那可太谢谢您了,我这肚子正叫呢。”
“甭跟我客气,顺手的事。”谭静雅转身回厨房,煤炉上的铁锅已经热了,她磕了三个鸡蛋进去,“滋啦”一声,油星子溅起来,她下意识往后躲了躲,金黄的蛋液很快凝固,香气瞬间飘满小院。
“金子,跟火焰好好玩,别欺负它。”李哲叮嘱了一句,进了北屋。
火焰似乎对于陌生的环境有些畏惧,跟着李哲进了北屋,缩到圆桌的桌腿旁。金子也屁颠颠的跑进来,一会跟着李哲,一会嗅嗅火焰,对于这个小家伙很感兴趣。
李哲脱掉外套挂在衣钩上,拍了拍上面的尘土,村子里啥都好,就是尘土大。
屋子有两三天没通风了,李哲打开窗户通风,又烧了一壶热水。
水还没咕嘟出响,谭静雅已经端着早餐进来了。
一锅玉米粥摆上圆桌,上面还飘着点热气,旁边放着一碟咸菜。竹篦子里还有几个白面馒头,最边上是个白瓷盘,里面躺着三个金黄的煎蛋,边缘微微焦脆,看着就有食欲。
“李老板,给您做了两个煎蛋,您尝尝味道怎么样要是不合您口味,尽管提。”谭静雅把放着煎蛋的盘子推到李哲面前,又给李哲盛了一碗玉米粥。
“谢谢。”李哲拿起一个馒头掰开,然后把两个煎蛋都夹了进去,咬了一大口——馒头的松软混着煎蛋的香,含糊着赞道:“好吃!外焦里嫩。”
谭静雅坐在对面,面前只有半个馒头和一个煎蛋。
李哲喝了口粥,放下碗问:“谭姐,这几天餐厅生意咋样”
谭静雅也放下筷子,语气里带着几分欣慰:“挺好的。前两天韩师傅琢磨出个新菜,叫‘麻辣鲜香兔’,客人们反应都不错——昨儿有个老主顾,一下点了两份,说要带回家给孩子尝尝。营业额也稳定,比开业那会儿还好些。”
说话间,火焰老往李哲腿边蹭,尾巴轻轻扫着他的裤腿,眼神里满是期待,尾巴还轻轻晃着。
李哲掰了一小块馒头扔到地上,火焰低着头,呜呜咽咽地吃了。
谭静雅忽然想起件事,抬眼说:“对了李老板,我听王经理提过一嘴,说您帮朋友的西餐厅搞了个预付费的法子——节假日让客户先存钱,给点优惠,好吸引客户常去。我觉得这主意挺好,您说咱餐厅能不能也试试”
李哲没立马答,心里盘算着:现在都四月中旬了,天越来越暖,之前靠反季节蔬菜吸引客人的噱头,再过阵子就不管用了。要是真能搞个预付费会员制,说不定能留住不少老客户。
想明白后,他抬头说:“你这想法可行,咱能试试。”
谭静雅眼睛亮了亮:“我也就听王经理随口说的,具体这预付费会员制咋弄,我也不懂,您能跟我细说细说不”
李哲把最后一口馒头就着咸菜咽下去,抹了下嘴:“再过十来天不就五一劳动节了嘛,到时候咱搞个‘五一酬宾’活动。
活动期间,客户往卡里充一百块,免费给张会员卡,再送十块——等于卡里能一百一十块。
充二百的话,送二十五,卡里就是二百二十五。
充五百的话,多送八十,卡里直接有五百八十块。
反正就是充得越多,优惠越大。这样一来,咱能快点把钱收回来,还能留着客户常来,也能让他们多点钱。”
谭静雅听得特认真——她在餐厅待了这么久,一听就明白这预付费的门道,确实是拉回头客的好法子。
李哲又补了句:“我这就是举个例子,具体咋定规矩,还得看咱餐厅的实际情况,你再琢磨琢磨,弄个靠谱的方案。”
谭静雅点头:“成,等我把计划书拟好了,再拿给您看。”
两人吃完早餐,谭静雅手脚麻利地收拾起碗筷,端去厨房。
她刷碗的动作很快,水流“哗哗”地响,还时不时哼两句邓丽君的歌,没一会儿就把碗筷收拾干净了。
她回西厢房换了身衣服——一件浅灰色的衬衫,一条黑色的直筒裤,衬衫领口扣得严严实实,显得干练又精神。
出来的时候,她手里还拎着个黑色的背包,走到北屋门口跟李哲打招呼:“李老板,我去餐厅了。”
“行,路上慢点。”李哲点点头,目送她走出院门。
院子里,金子正趴在地上打盹,爪子还抱着个大骨头;火焰还缩在桌腿旁,时不时抬头看看四周。
李哲从厨房里拿出两个狗盆——把剩下的玉米粥倒进盆里,又掰了三个馒头,揉碎了放进去。
他把狗盆放在院子里,吹了声口哨:“金子,火焰,过来吃饭!”
金子立刻跳起来,冲过去就把头埋进狗盆里,呼噜呼噜地吃着,几乎不用咀嚼,馒头渣混着粥一下就吞进了肚子里,嘴角还沾了不少。
火焰也跑出来,吃着另外一盆饭,还时不时抬头看看金子,怕它过来抢。
没一会儿,金子就吃完了自己盆里的,眼睛一转,又盯上了火焰的狗盆。
它凑过去,鼻子刚碰到盆沿,火焰就猛地抬起头,呲着牙发出“呜呜”的警告声,爪子还护在盆边。
金子根本没把这小家伙放在眼里,上去就咬了火焰的耳朵一口。
火焰“嗷嗷”叫,立刻丢下狗盆,跑到李哲的腿边,用头蹭着他的裤腿,小尾巴还夹在腿中间,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