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王爷,你先别死!

我是崔恕的伤心事。

此时,一想到我们过往的种种,崔恕情绪就难免有些失控。

他的指甲越划越深,几乎要把我写的那个丑丑的“崔恕”给划烂。

曾经的崔恕没有食言,在水煎包之后,他便每回回宫都给我带外面的小玩意和吃食。

以至于那时的我,真的被崔恕养得很刁,像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废物。

书里写水煎包,我就要吃水煎包。

水里写叫花鸡,我就要吃叫花鸡。

甚至最后到了后面,书里写桃花酿,我就要吃桃花酿。

崔恕告诉我说,那个是酒,喝不得,要等我长大才行。

我心道,我朝律令也没说女子只有等到成年后才能喝酒,我又不是酗酒,拿筷子沾一点尝尝,能怎么?

可就算是这样,崔恕仍旧实现了对我的诺言。

我们成亲那日的合卺酒,正是桃花酿。

当日,我见他特意取来酒罐开封,红布堵头取下,酒香四溢迷人。

我那时看了看酒罐上贴的红纸,发现封存日期正是我在宫里说,我要吃桃花酿的那日。

所以,我就想,我选对了人。

或许我和崔恕都是这么想的。

但是。

事实证明,我们都错了。

崔恕不该选我做妻子。

我也不该选崔恕做丈夫。

若我们之间没有那些承诺,也许崔恕现在就不必抱着我的旧物、看着我的字迹而心痛不止了。

熬了整整一夜,长时间的专注和精神的极度紧绷,都让崔恕太阳穴突突直跳。

我看着他手指用力,正无意识的捏紧书页边缘,就忍不住劝道:

“阿恕,别忘了你手心还有伤,松开吧。”

我知道崔恕听不见。

但我还是要说。

任苏宜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崔恕当时徒手接住这一记杀招,手心注定和血肉模糊无二。

纸张反复摩擦伤口,逐渐带来一阵阵尖锐的刺痛。

可崔恕浑然不觉,直到——

一股温热的、粘稠的液体,顺着他指缝渗出,染红了泛黄的书页。

以前我在纸上圈的红圈,一下子就和崔恕的血液融为一体。

我见崔恕猛的回神。

他忙想起身,去找可以擦拭之物,却因为整夜的疲劳,两眼发黑,险些倒下!

顿时,桌面的纹理和满桌的话本逐渐在崔恕眼前放大。

而就在这一瞬间。

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冲上前去,用自己冰凉到没有丝毫温度的手,一把扶住了崔恕!

对。

不仅如此。

这一次,我的魂魄并没有穿过崔恕的身体,而是实打实的,再次接触到了他干燥微凉的皮肤!

就像早朝时那样!

霎那间,我与崔恕心魂俱震!

可他并没有抬头,而是直直的将在原地,完全不可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