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王爷,你先别死!
我是崔恕的伤心事。
此时,一想到我们过往的种种,崔恕情绪就难免有些失控。
他的指甲越划越深,几乎要把我写的那个丑丑的“崔恕”给划烂。
曾经的崔恕没有食言,在水煎包之后,他便每回回宫都给我带外面的小玩意和吃食。
以至于那时的我,真的被崔恕养得很刁,像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废物。
书里写水煎包,我就要吃水煎包。
水里写叫花鸡,我就要吃叫花鸡。
甚至最后到了后面,书里写桃花酿,我就要吃桃花酿。
崔恕告诉我说,那个是酒,喝不得,要等我长大才行。
我心道,我朝律令也没说女子只有等到成年后才能喝酒,我又不是酗酒,拿筷子沾一点尝尝,能怎么?
可就算是这样,崔恕仍旧实现了对我的诺言。
我们成亲那日的合卺酒,正是桃花酿。
当日,我见他特意取来酒罐开封,红布堵头取下,酒香四溢迷人。
我那时看了看酒罐上贴的红纸,发现封存日期正是我在宫里说,我要吃桃花酿的那日。
所以,我就想,我选对了人。
或许我和崔恕都是这么想的。
但是。
事实证明,我们都错了。
崔恕不该选我做妻子。
我也不该选崔恕做丈夫。
若我们之间没有那些承诺,也许崔恕现在就不必抱着我的旧物、看着我的字迹而心痛不止了。
熬了整整一夜,长时间的专注和精神的极度紧绷,都让崔恕太阳穴突突直跳。
我看着他手指用力,正无意识的捏紧书页边缘,就忍不住劝道:
“阿恕,别忘了你手心还有伤,松开吧。”
我知道崔恕听不见。
但我还是要说。
任苏宜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崔恕当时徒手接住这一记杀招,手心注定和血肉模糊无二。
纸张反复摩擦伤口,逐渐带来一阵阵尖锐的刺痛。
可崔恕浑然不觉,直到——
一股温热的、粘稠的液体,顺着他指缝渗出,染红了泛黄的书页。
以前我在纸上圈的红圈,一下子就和崔恕的血液融为一体。
我见崔恕猛的回神。
他忙想起身,去找可以擦拭之物,却因为整夜的疲劳,两眼发黑,险些倒下!
顿时,桌面的纹理和满桌的话本逐渐在崔恕眼前放大。
而就在这一瞬间。
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冲上前去,用自己冰凉到没有丝毫温度的手,一把扶住了崔恕!
对。
不仅如此。
这一次,我的魂魄并没有穿过崔恕的身体,而是实打实的,再次接触到了他干燥微凉的皮肤!
就像早朝时那样!
霎那间,我与崔恕心魂俱震!
可他并没有抬头,而是直直的将在原地,完全不可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