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小安 作品

第47章 遥望正义案(七)

法庭外,铅灰色的天空沉甸甸地压着,仿佛随时都会倾泻下无尽的阴霾。江州市人民法院的大门口,如潮水般簇拥着各路媒体记者与围观群众。记者们神色匆匆,扛着摄像机,举着麦克风,眼神中满是急切与兴奋,他们在人群中奋力穿梭,只为觅得最佳的拍摄角度与采访机会。围观群众们表情各异,有的好奇地踮起脚尖,伸长脖子向内张望;有的双眉紧锁,似在思索案件背后的复杂缘由;还有的则交头接耳,低声议论,话语在空气中交织成一片嗡嗡声。手机摄像头与闪光灯交织闪烁,如同一片耀眼而杂乱的光海,将现场映照得如同白昼,各种讨论声、猜测声此起彼伏:

“林照案今天宣判,肯定会成为近期最具争议的刑事案件。”

“正义和情感狭路相逢,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寒门学子竟以杀人来回报恩师,法律究竟会怎样裁决?”

程望伫立在法院二楼的窗前,目光平静却深邃,仿佛能穿透这喧嚣的场景,洞悉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自案发至今,已然过去了整整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他每日在案发现场、法庭与讯问室之间连轴转动,体力与精神的极限不断被挑战,身心俱疲。这起案件,早已超脱了单纯法律案件的范畴,演变成了一场社会正义、道德伦理与人性光暗的复杂且激烈的交锋。

法庭内,宣判的时刻终于来临。法官正襟危坐,神色凝重,声音庄重而低沉,在安静的法庭内回荡:

“本院经审慎审理认为,被告林照,虽对恩师所遭受的不幸怀有深切的痛惜与愤恨之情,然而,其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涉嫌故意杀人,严重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社会的稳定秩序。经全面细致的审理查明,被告林照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法官的话音刚落,林照面色如霜,双手紧紧攥着法庭的栏杆,指节因用力过度而泛白。他的眼神中,既有历经漫长煎熬后的释然,又隐隐透着对未来漫长铁窗生涯的迷茫与对恩师深深的愧疚。他为恩师报了仇,可这代价却是自己的自由,他没能以更好的方式守护那份珍贵的师生情谊,也未能给恩师一个更为完美的交代。

林照的辩护律师轻轻握住他的手,声音低沉而安慰:“结果虽艰难,但好歹还算公正。”

程望站在法庭的角落,目睹这一幕,心中五味杂陈。法律意义上的正义固然得到了伸张,可这背后沉重的代价,以及纷繁复杂的人性,却如一块巨石,沉甸甸地压在每个人心头,让人难以轻易释怀。

庭审结束后,程望拖着疲惫的身躯,独自一人回到办公室。办公室内灯光昏黄黯淡,四周静谧得只能听见墙上挂钟“滴答、滴答”的声响,仿佛在无情地记录着时间的流逝,也敲打着他疲惫而沉重的心。办公桌上杂乱地堆满了文件与卷宗,那是他这段时间日夜奋战的见证。角落里,一盆原本生机勃勃的绿植,因无人照料,叶子已然发黄卷曲,在微弱的灯光下显得毫无生气,恰似他此刻有些低落的心境。

他缓缓坐下,轻轻翻开卷宗,目光在林照与恩师的交往记录、心理评估报告以及社会调查材料上一一扫过,不禁喃喃自语:“他是真的深爱着老师,老师对他也是真心付出……然而,他们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这场悲剧的宿命。”

窗外,微风轻轻摇曳着树枝,发出沙沙的声响,仿佛在低声诉说着这个令人唏嘘、无法解开的宿命。程望深吸一口气,打开电脑,开始撰写案情总结报告。他试图将案件的法律事实与其中蕴含的人性矛盾深度融合,为更高层的司法机构以及整个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寒门学子的痛苦与无助,实乃这桩案件背后更为深沉的隐痛。”他一边敲击着键盘,一边思索着,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林照在讯问时说的那句话:“我从未忘记老师给予我的一切,但有些正义,唯有我能守护。”

此时,社会舆论已然如汹涌的潮水般铺天盖地地袭来。新闻媒体的头条不间断地播放着林照从小到大的生活轨迹,展示着这位寒门学子如何在恩师的悉心扶持下,在饥寒交迫中熬过一个个艰难的冬天,又如何怀揣着梦想一路披荆斩棘、奋力拼搏。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上,争论声浪此起彼伏,观点交锋激烈异常:

一方对林照“敢于为恩师复仇”的行为赞赏有加,盛赞他为“正义的化身”。他们言辞激昂地举例论证,声称林照在恩师遭受不公对待时,法律的援助未能及时降临,他的复仇之举虽极端,却不失为对正义的一种执着追求,是对那些肆意滥用权力、无情欺压善良之人的有力反击。

另一方则态度坚决地严厉谴责“私刑绝不可取”,坚定不移地呼吁“法治至上”。他们条理清晰地指出,法律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坚固基石,倘若人人都如林照这般以暴制暴,整个社会必将陷入混乱无序的深渊,真正的正义也就无从谈起。

还有一部分人则着眼于反思社会责任,痛心疾呼“寒门学子的悲歌,是我们整个社会共同的伤痛”。他们通过列举数据与实例表明,林照的悲剧深刻反映出社会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支持方面存在诸多漏洞,诸如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偏远地区学校师资匮乏,许多像林照一样怀揣梦想的孩子在成长途中举步维艰;社会救助体系不够完善,在弱势群体遭遇困境时,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致使林照在面对恩师的悲惨遭遇时深感孤立无援,最终无奈地走上了犯罪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