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七十年代战争孤儿(21)(第2页)
我记得我第一年到孤儿院因为冷还是借的别的大孩子的衣服穿。
而你们自己有两大箱子衣物。
你们从来没有把我当成女儿。
你们回来一年多,不来找我,我根本不知道你们是假死,我自己找来,你们还不高兴。其实我也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现在我知道了也释怀了,我不是你们的女儿,所以你可以不顾我的生命冒险开枪杀那些歹徒,你老婆可以拉我给你儿子挡枪。
你们披着英雄的皮,却拿着我全家的钱践踏恩人的女儿的生命。
我不恨你们,我求各位长辈做主,我的要求有三个:
第一,解除我和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反正也从来没养过我。
前面13年我一首拿的是我父母梵净山的烈士子女补贴。
军区给我的关于你们11年前的抚恤金761元可以退回军区。
第二,我要求你们交还我父母的所有遗物,不管是钱还是物品,一个不少的都必须给我。你们没有资格拿着。
第三,我要求你们当着南市和玉市军区所有人的面向英雄梵净山龚玉婷和我这个烈士遗孤道歉。
对我们一家三口说:对不起,没有善待恩人的女儿!
就是这些,各位长辈,我的诉求就是这些。”
钱师长轻叹口气说道“孩子,这是我们工作的疏忽,你的诉求合情合理。我们同意了!”
李保国不甘的说道”清清我们也还是养了你两年的,那些遗物可以还你,可是你也知道我们养你用了一些的。”
梵清冷冷的说道:“我不是傻子,我每个月有军区给的补助5元。
我自己的饭都是自己做的,衣服自己洗的,就是你们不收养我,我一样可以养活自己。
我并不欠你的,那两年我一个月5元足够生活费了,在孤儿院我只要交2元就可以活了,你告诉我
你养我什么了?
我的衣服只有当初从南市带过来的三套,你们没有给我买过任何衣服。
你告诉我你养我什么了?”
杨虹妮接过话道:“当初我们在协议上写着,这些遗物是要在梵清成年后也要交还给她的。
你李保国夫妻是无权动用的,这些你都是签字的!
我们不管你耍什么心机,或者为了任务扔下梵清,这些都是违背协议的,就像清清说的。
她不欠你们什么,你要是想上进完全可以不收养她啊,也没人逼你不上进。
你接任务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清清会面临再次失去父母的痛苦和再次成为孤儿。
你拿着恩人的钱,不把他女儿当回事,我们南市军区绝对不会允许你还继续侵占清清的财物!”
李保国夫妻脸一阵红一阵白,实在丢脸。只好回去拿了所有遗物过来交给了梵清。
存折在,里面的钱被动了2000,金条在,玉牌在,龚玉婷的手镯在,全家的相片也都在。
梵清终于看到了那块”梵“字玉牌。
心里很激动,老祖真牛,你一定要保佑你的小曾曾曾曾曾曾曾曾(不知道多少曾的)孙女好好的活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