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袁燕律
乾元四年(205年),年初,荀攸病重,袁熙招益州刺史庞统入邺都,任其为官吏司尚书。
同年,王朗入中书台,任职侍中。
另,袁熙着尚书令董昭、侍中王朗、尚书台左仆射诸葛亮、右仆射司马懿、兵马司尚书陆逊、官吏司尚书庞统、刑罚司尚书陈群,合力编撰新律法,大将军赵云、骠骑将军张合二人负责其中关于军法的审核。
这次是以《汉律》为参考,制定新的全国性的法律文书,为大燕国的基础规章制度,后世称此律法为《袁燕律》。
之所以突然要修律法,绝不是袁熙拍脑门子的想法,而是当上皇帝之后出现的三个大事件。
分别是刘浪的叛乱、甘宁灭倭国以及魏延灭林邑、扶南两国。
从结果上来说,刘浪的叛乱属于袁熙玩脱了的象征,袁熙本来不打算跟朝堂上的那些大佬们争论处理方式。
但是甘宁灭倭国和魏延灭林邑、扶南两国,居然在三台六司这都没得到多少赏赐的机会,反而朝堂上有给他俩治罪有治罪的倾向。
甘宁违反了兵马司的命令,魏延临时改动回程的行军路线,这些都成了朝堂上的理由。
袁熙在多次询问御史台负责人贾诩之后,贾诩在综合了三台六司的意见之后,居然给出了依《汉律》该怎么处置。
合着,袁熙建立的大燕国没自己的法律,全是按照前朝的规章制度在运转,这哪受得了。
袁熙现在不是权臣了,不能再以利益为导向,在他自己建立的朝堂上肆意妄为。
袁熙必须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法律来定性一些行为,特别是军事上的。
因此,袁熙才想到要建立独属于他的大燕国的新律法。
一方面给刘浪的叛乱、甘宁灭倭国以及魏延灭林邑、扶南两国这三件大事,下个定论。
另一方面,袁熙也是有些私心,那就是把东汉以来对待异族过于宽厚的律法,加强一下,或者说,严苛一些。
因此,当董昭他们把第一版律法拿过来的时候,袁熙最先看的就是对于异族的处置方式。
可以说,袁熙很不满意。
不能说是过于宽厚,只能说是跟东汉时期的那些纵容政策没什么区别。
典型的例子就是阎柔管理下的段氏鲜卑,新律法的想法跟东汉时期管理南匈奴的方法没区别。
几乎就是一种羁縻异族的的政策,类似于朝贡体系。
但是这帮外族是在他大燕国的统治土地上生存,不交税,也不服徭役,更是不接受诏令,只以类似外交政令的方式跟袁熙的大燕国合作。
“真给他们脸了!”这是袁熙看完律法的第一句话。
然后,他就当着董昭、王朗、诸葛亮和司马懿的面,把新律法的竹简给扔到了地上。
袁谦也在旁边,他虽然没有参与律法的修订,但是新律法出台的各项内容,他是掌握的。
看到袁熙生气,袁谦自然第一个跪下,董昭、王朗、诸葛亮和司马懿自然也跟着跪下。
“上谷郡的鲜卑、西河郡的匈奴、武都郡的氐人、陇西郡的羌人、建宁郡的蛮人以及交趾郡的越人,你们就得出,让他们在我这大燕国里建立独立王国的结论?”袁熙也不客气,直接指出自己对于律法制定的不同意见。
“陛下何出此言。让这些人自治,本就是陛下的意见啊?”董昭作为律法的主持者,听到袁熙的意见立刻明白了袁熙对于律法的意见。
“我所谓的自治,主要是让县制以下的管理交给他们,县制以上还得我们来!如果还按照以前的旧例,那我跟阎柔的谈判不就白谈了!”袁熙有点愤怒了。
袁熙之前在刘浪带着泄归泥北上一事上,曾经专门找阎柔谈过。
基于鲜卑的多次挑衅,袁熙当时是想利用这种形势,把段氏鲜卑驱逐出上谷郡的,结果阎柔立刻表示可以劝说段氏鲜卑交税且参与徭役,甚至愿意提供袁熙在边防以及北上出征时的马匹和士兵。以此来换取在上谷郡继续放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