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小安 作品

第54章 夜行之刃(七)

六月十三日上午,北城第一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外人潮涌动。李德兴案开庭的消息,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各大媒体平台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人群中,有受害者家属期盼正义的目光,有记者们扛着摄像机、拿着笔记本,准备捕捉每一个关键瞬间,还有不少普通民众,怀着对真相的好奇与对正义的期许赶来。

十点整,庭审正式开始。法庭内庄严肃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前方。主审法官身着黑色法袍,面容严肃,手中的法槌重重落下,清脆的声响在法庭内回荡:“现在开庭!”

检察官率先起身,身姿挺拔,神情凝重。他清了清嗓子,以坚定而洪亮的声音展开起诉陈述:“被告人李德兴,涉嫌非法拘禁三人、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长期通过精神操控手段,无情地剥夺他人基本人格尊严。其行为犹如一颗毒瘤,严重破坏了社会基本伦理与公序良俗,不仅具有极强的社会危害性,更存在极大的模仿可能性,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阴霾。”

随着检察官的陈述,大屏幕上同步播放起案发时的部分证据片段。那些无声的画面里,一间间光线黯淡的房间映入眼帘,仿佛是黑暗的深渊,吞噬着受害者的自由与尊严。画面中,女性们神情麻木,眼神空洞,毫无生气。整个法庭陷入一片寂静,静得仿佛能听见每个人的心跳声。旁听席上,一些记者低头飞速记录,笔尖在纸上摩擦发出沙沙声;受害人家属们则紧紧咬着嘴唇,强忍着内心的悲痛与愤怒。程望坐在警务旁听席最后一排,面容冷峻,眼神如鹰般锐利,始终死死盯着庭心处的那名被告。

李德兴身穿淡灰色看守所制服,双手平放在膝盖上,整个人显得格外平静。他的眼神中既没有愧疚,也没有丝毫波动,仿佛这一切与他无关。当检察官念到“林佳”这个名字时,他的眉头微微一动,像是平静湖面泛起的一丝涟漪,但很快又归于沉寂,恢复了那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检方的陈述持续了近五十分钟,如同一场严密的战役。他们有条不紊地列举大量视频资料、数字记录、心理评估以及法医检验结果,每一项证据都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直指李德兴的罪行。检察官着重强调:“本案绝非普通暴力型刑事案件,而是极为罕见的‘精神控制型人格犯罪’。”

这一定性,瞬间在庭内引发了不小的震动。人们交头接耳,低声议论纷纷。主审法官神色凝重,要求检方就“控制”本质进行进一步说明。检方随即援引心理学专家报告:“被告通过逐步剥夺受害人自主行为能力,将她们的生活结构、判断标准、价值体系完全捆绑在自己的意志之上。受害者虽然身体未被绳索束缚,但其生活自由在精神层面遭受了严重削弱,如同被囚禁在无形的牢笼之中。”

宣读完毕,法庭内一片哗然。主审法官见状,重重敲下法槌,宣布法庭短暂休庭十分钟。

休庭期间,程望的目光落在前排一名年轻女性身上。她名叫张蕾,曾是“名单”中失联者之一。案发后,警方历经辗转多地,克服重重困难,终于联系到她。她沉默了整整三天,在内心进行了无数次挣扎后,主动提出愿意出庭作证。此刻,她的神情看似平静,但身体却出卖了她的紧张。她的坐姿极为僵硬,双手紧紧拢在腿间,手指不停地绞动着,指关节都因用力而泛白。

休庭结束,庭审继续。

李德兴的辩护律师缓缓起身,他是一名中年律师,身着剪裁得体的西装,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透露出一股儒雅的气质。他的语速温和,态度沉稳,试图将案件拉回传统罪责判断的轨道:“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被告人在大部分时间内并未对受害人实施直接暴力。部分所谓的‘控制行为’,在现行法律中缺乏明确具体的依据来界定其行为性质。关于是否构成‘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应当以实际限制能力和受害人主观状态为判断基础。”

说着,他不紧不慢地引用国外案例,试图说明“顺从性不能直接等同被害”:“如果缺乏明确指令与直接强迫,是否就可认定为控制呢?再者,被害人为何不及时反抗或逃离?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这番言辞在听众席引发了短暂的骚动,有人忍不住低声咒骂,对辩护律师的言论表示愤慨;也有人陷入了沉思,似乎被他的观点所触动。

法官见此情形,要求李德兴本人陈述。

李德兴缓缓站起身,他的语调依旧平静,仿佛在讲述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我没有逼迫她们做任何事。她们选择留下,是因为我给予了秩序。我既没有锁门,也没有给她们上铐,更没有使用暴力。”他微微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自负,“我只是替她们设计了一个安稳的生活系统。”

检方立刻打断他的话,言辞犀利:“你所谓的‘系统’,就是不许她们关灯睡觉、规定每日语言字数、监控厕所使用时间?这就是你口中的为了她们好?”

“那是为了她们好。”李德兴语气略显不耐,皱了皱眉头,仿佛不被理解的是他,“她们太混乱了,需要人管理。”

法官神情严肃地记下李德兴的陈述,随后宣布进入证人证言环节。

张蕾第一个被传唤。她穿着一件素色上衣,头发紧紧扎起,步伐略显沉重地走上证人席。她深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颤抖的声音平静下来,可话一出口,仍带着抑制不住的哽咽:“我当时刚失恋,整个人就像掉进了黑暗的深渊,万念俱灰。是他在社交平台上出现,那些安慰的话语,就像黑暗中的一丝微光,让我不由自主地靠近。起初,我真的觉得他帮了我,给了我希望……后来,他开始让我每天几点起床、几点吃饭,甚至规定我每天要说多少次谢谢。”她的声音渐渐低沉,带着无尽的痛苦,“我竟然没发现不对劲,直到有一次我感冒,起晚了二十分钟,他就连续十小时不理我,对我冷暴力。我当时慌了,害怕失去他的‘关心’,只能跪在门口求他原谅。”说到这里,她顿了顿,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眼圈泛红:“我以为真的是我不对。我真的这么想了很久,久到我那时候觉得他是世界上唯一理解我的人。后来……后来我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我完全失去了自我。”

另一名证人,是赵琳的姐姐,她面容憔悴,眼神中满是悲痛。她代替已确认死亡的妹妹出席,声音带着一丝颤抖:“我妹妹本来就不太爱说话,性格比较内向。她跟我们说,她‘交了个导师’。我当时以为是老师或者心理医生,能帮她疏导情绪,还挺开心的……她出事前几天给我发了语音,说‘这次我是真的好起来了’。可我后来才知道,她已经一个月没出过门了。她不是好起来了,她只是已经不敢逃了,她的身心都被那个人牢牢地控制住了。”

现场沉默许久,每个人的心情都无比沉重。

法庭最后宣告:因证据复杂、法律界定需慎重考量,宣判将择期进行。

……

那天傍晚,程望独自走出法庭。他站在门外的广场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街头巷尾,有年轻情侣手牵着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有老人迈着缓慢的步伐,悠闲地散着步;有刚下班的白领,脚步匆匆,神色疲惫;还有从法院出来面无表情的证人,他们的眼神中透露出经历这场庭审后的疲惫与沉重。城市依旧喧嚣,生活的节律似乎从未改变。

可程望知道,在某个黑暗角落,有人曾被迫放弃了自我、名字、语言、睡眠、光线,那些受害者所遭受的痛苦,如同一把把利刃,刺痛着他的心。林佳曾声嘶力竭地喊过,赵琳选择了沉默,张蕾虽然活着,但她的声音里,有一部分已经破碎,再也无法拼凑完整。

程望点了一支烟,却没有点燃,只是静静地咬着过滤嘴,目光凝视着远方。随着夜幕降临,灯光一点点亮起,可那些黑暗中的伤痛,真的能被这微弱的灯光驱散吗?他忽然记起林佳房间墙角那个记录打卡的小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每日作息和“完成”字样,那看似普通的日程表,实则是她的挣扎日志。她在用对方的方式,向这个世界发出求救信号。而这个世界,终于在历经漫长的黑暗后,听见了她的声音。

……

本案至此结束。